【政策解读】
1、法律、法规
★ 2月8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审议拟修改我市建筑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地下建筑面积不再纳入容积率计算。
同成点评:
此举措施一定程度上可推动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的开发,但同时,受地下建筑开发成本的控制,开发体量不会有太大增加。
★ 2月9日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严禁商业、服务用房类的商场、商铺、宾馆、写字楼及农贸市场等在预售期间分零销售。同时,商服用房分零现售需取得《房地产权证》,分零销售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同成点评:
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接原因是,近段时间以来,连续出现了龙寰农超、中华广场等开发商卷款逃跑事件。这些事件都是开发企业在销售商服用房类的商场、农贸市场时,采取欺诈和蒙骗手段,以高额回报或各种包租、返租等手段诱骗购房人投资购买其擅自分零的摊位。
禁止商服用房分零预售,将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开发商的变相融资行为,使商业地产开发的门槛变得更高。也能够更好的保证商业物业后续经营的整体性和持续性。
★ 2006年1月1日起,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规定,包括商用地下人防在内的商用地下建筑都将征收房产税。重庆市具体征收细则暂未出台。
同成点评:
由于目前国内各大城市的地下商场、停车场大多是人防工程改造而来,而近年来利用人防工程修建大量地下商业的情况屡见不鲜,此举将对此行为起到一定控制和规范作用。
★ 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应税土地等级由原来的12级调整为8级,将最高等级土地每平方米的年税额由原来的7.00元调整为10.00元,最低等级土地由原来的0.20元调整为1.00元。
同成点评:
将土地等级由原来的12级调整为8级,主要是有利于简化税制,加强对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降低税收成本。
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调高,影响最直接的就是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成本虽然会因此提高,但其所占比例较低,土地年税额标准提高土地使用税调整对房价影响很小。
★ 2月8日,国家建设部起草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达不到节能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资质。
同成点评:
这是国家首次专门针对民用建筑节能进行公开立法,不仅禁止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筑物中使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并且加强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筑节能方面的监管,有利于建筑节能的执行到位,同时将对房地产成本带来一定增加。
2、金融、信贷
★ 深圳发展银行2月28日率先在全国实行“双周供”。
同成点评:
这是个人住房按揭在浦发银行去年11月推出按季度、按半年还以后的又一次创新。这一还款方式的最大好处是归还本金的速度大大加快,客户可因此节约利息。“双周供”的利率,与“月供”一样,“双周供”的亮点是可节省“月供”一半本金半个月的利息。
但“双周供”的实际操作性和市场接受度并不乐观,对于资金宽裕的客户合适,但对于大量需等每个月发了工资才交按揭的客户,会由于这种方式的容易逾期性而造成个人的信用记录污点问题而不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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